各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前后和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08年5月1日-3日,5月4日开始正常上课。有关课程上课时间的调整按学校统一安排执行,所有班级未经批准不得调课和停课。
2、放假前,要利用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3、各学院对学生宿舍要集中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晚归,不准夜不归宿。
4、学生假期离校必须经辅导员向所在学院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对假期离校的学生进行登记,了解学生的安排和行程,辅导员要掌握外出学生的有效联系方式。
5、“五一”节期间,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班委会、学生社团等不得组织开展集体外出旅游活动,规避旅游高峰期易发的安全问题。若有学生打算私自外出(包括结伴外出)旅游,辅导员要尽量做劝阻工作;如劝阻无效,则须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学生自我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
6、各学生班级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放假的通知,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擅自提前离校或无故推迟返校者,要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全体学生应按学校安排于5月3日19:00前返校,当天晚上各班要召开班会,进行点名。5月4日17:00前各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A218。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