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分校学字[2005]24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评选2008年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08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从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中择优评选产生: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文明宿舍创建、班集体(团支部)建设、文化体育艺术实践、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等活动,用实际行动推动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与发展;
3、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①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并在本专业内排名前1/3,本科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②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公开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或参加省级以上的外语翻译大赛、演讲辩论大赛、广告艺术大赛、案例分析大赛、电子商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信息化核心技能大赛、机器人大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或具有其他突出事迹并获得社会殊荣。
③在校期间曾多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二)考取国家公务员、“选调生”、研究生的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到村任职”等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计划的毕业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评选,不占分配给各学院的名额。
三、评选名额
200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程序和办法
1、各毕业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班级评选工作小组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学生的实际表现,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经过毕业生个人申请、班级评选小组民主评议后确定班级初评名单。初评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于5月15日前上报学院。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及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或学生会主席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班级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张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5月22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3、学生工作处将获奖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批准。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评选之前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和办法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认真审核,接受监督,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
2、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广泛开展以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将个人价值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国家最需要、最艰苦的地方去就业和创业。
附件 1.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二○○八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评选2008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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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名 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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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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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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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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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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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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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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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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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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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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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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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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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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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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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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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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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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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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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现)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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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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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推荐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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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存入学生档案,要求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附件3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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