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水平和应变能力,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培养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团结友爱、勤奋学习、热爱生活的良好氛围和精神风貌,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编写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4-2006年学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对照案例检查,举一反三,积极预防。
一、消 防 篇
案例1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2
2005年11月22日上午9时左右,新闻学院学生张某由于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匆忙上学时忘记拔掉插头,水烧干后导致暖水瓶爆炸,引燃物品,造成火险。接到报警后,监控中心及时通知正在巡逻的校卫队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扑灭火险。
案例3
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4
2006年9月19日20时20分左右,新闻学院学生胡某和赵某安全意识不强,在公寓里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匆忙参加军训时忘记拔掉插头,造成火险。监控中心及时通知正在附近的校卫队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扑灭火险。此次火险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我校自迁入新校区以来,学生公寓发生的几起火险均系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所致。因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治 安 篇
案例5
2004年2月20日,管理学院学生随某趁寝室无人之机,盗走同寝室同学700元现金和一张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及身份证。
案例6
2005年3月1日下午,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一人在寝室之机,窃取同寝室同学陈某的钱包,并于次日上午将陈某的银行卡中部分现金取出。3月3日上午,在保卫处工作人员与其谈话后,刘某某于当晚19时左右将所取现金塞进寝室门缝里。
案例7
2005年4月6日下午,管理学院学生刘某趁其他同学上课之机,偷窃同寝室同学张某手机一部,同月13日,刘某又盗窃同寝室另一位同学手机一部。
案例8
2005年12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王某趁学生公寓16栋325室无人之机,将该寝室书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入自己的外套内携带出校园,后将电脑藏匿于校外。
案例9
2006年1月12日13时30分左右,经济学院学生王某趁学生公寓20栋712室无人之机,偷盗该寝室同学运动鞋四双,总价值1000元左右。
案例10
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案例11
2006年2月23日晚19时55分左右,计算机学院学生贺某窜入学生公寓22栋121室,趁该室无人之机盗走该寝室学生王某联想牌手机一部。
案例12
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保卫处报案。
案例13
2006年3月28日下午13时24分,生命科学学院吴某趁学生公寓12栋218室无人之机,采取溜门入室方式,盗取了该寝室学生付某一部价值1950元的三星手机。
案例14
2006年4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新闻学院学生李某趁学生公寓14栋140室无人之机,盗走该寝室液晶显示器一台和CD随声听一部。
案例15
2006年9月27日上午7点15分左右,电信学院学生杨某回到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王某的手机放在其书桌上,顿生贪念,便将手机放入自己衣柜里的长裤中,后将长裤晾于走廊上。
案例16
2004年10月29日下午,计算机学院学生陶某因纠纷邀约外校学生王某、刘某等共五人在校园内寻衅滋事,并用钢管打伤同院学生俞某、李某。
案例17
2004年12月9日中午,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韦某在行政中心楼前碰到刘某,并对其进行欧打。
案例18
2005年1月10日晚,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19
2005年1月13日上午,经济学院学生郭某与陆某在学生一食堂二楼澡堂洗澡时发生纠纷。郭某邀其同学戴某、单某等8人到澡堂找陆某“评理”,争执过程中戴某动手打了陆某一耳光。陆某回到寝室后,又邀其同学陆某、冯某、杭某等找郭某等人讨说法,双方在学生公寓16栋前发生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20
2005年3月13日17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薛某在其老乡龚某及李某的唆使下,参与“楚风苑网吧”斗殴事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据调查,整个斗殴过程中,薛某未直接动手,司法机关依法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1
2005年4月6日13时50分左右,法学院学生王某在其英语任课教师徐某与管理学院学生卢某发生纠纷过程中,王某不问事情原委,对卢某进行殴打。
案例22
2005年4月24日19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郭某、李某、邢某某及管理学院学生卢某某因怀疑大花岭小区星网吧金鹰店网管孟某盗卖他们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前往该网吧与孟某交涉,后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孟某受轻微伤。
案例23
2005年4月26日中午,管理学院学生夏某在午休时间因打扰同班同学吴某的休息,与吴某发生冲突,造成吴某鼻梁骨骨折。
案例24
2005年5月7日晚,管理学院学生张某在食堂进餐后返回宿舍途中,将打火机扔在地上,引起爆炸,这时送水工吴某经过,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踹了吴某胸部两脚,后被校卫队员制止。
案例25
2005年5月19日17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顾某与法学院学生凡某上网聊天时产生矛盾,相互谩骂。后双方在我校东湖超市门前发生冲突,因保卫处及时制止,故没有产生严重后果。
案例26
2006年4月8日17时左右,经济学院学生董某因小事与同院学生徐某产生争执。两人争执过程中互相谩骂,继而相互殴打,引起众人围观。徐某不堪董某殴打,夺路而逃,但董某仍纠集老乡数人追打徐某,造成徐某被欧伤。
案例27
2006年5月23日19时许,我校电信学院学生杨某与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经济学院学生李某在我校学生一食堂内就餐时因小事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杨某用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
案例28
2006年6月13日9时左右,电信学院学生谢某(女)与蔡某(女)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谢某用花露水瓶将蔡某前额砸伤。后经保卫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谢某向蔡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案例29
2006年9月30日13时30分左右,法学院2006级学生包某在军训完后,邀其老乡及同学十余人聚餐。席间,包某老乡谢某不断劝其喝酒并以言语相激,导致两人产生严重冲突。冲突过程中,包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威胁谢某,被旁人劝住。随后,谢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包某右脸颊刺中,随即逃走。
案例30
2005年5月13日,新闻学院学生黄某被某推销商以做兼职、做产品代理为由,骗走人民币600元。
案例31
2005年6月17日,校内某洪湖籍经营户假借办会员证为由,骗取经济学院学生樊某等36人“会员费”约800余元。
案例32
2005年6月,我校原英语老师徐某借办“英语四级培训班”为由,并以包过英语四级为饵,诈骗法学院学生人民币12万余元。另据调查,徐某利用其英语老师身份,向其学生“借款”人民币2万余元,均未归还。后徐某因触犯刑法,已被执行死刑。
案例33
2005年9月2日13时左右,管理学院学生陈某在东湖分校超市门口遇见三名自称老师的青年。该三人谎称钱包掉了,现急需用钱,并承诺马上叫朋友将钱汇到陈某卡上,陈某遂从银行卡中取出现金2500元。三人得手后,随即以各种理由离开。
案例34
2005年9月20日晚8时许,我校学生杨某被一陌生男子以借银行卡转账的方式骗走银行卡及密码,次日,卡上的3000元“学费”被该男子取走。
案例35
2006年10月2日中午,外语学院2005级学生曾某赴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和网友邓某见面。随后,两人在邓某住处用餐时被邓某男友李某碰见。李以曾破坏他和女友的感情为由将曾某一部诺基亚6100型手机扣押。10月4日下午,李打电话给曾,要曾准备一些钱“解决问题”。随后数日,李多次打电话要求曾请客、送烟以便“解决问题”。10月8日21时,李邀其大学同学刘某等四人来到我校,再次对曾进行敲诈勒索。曾随即向学校保卫处报警,保卫处接警后,迅速采取得力措施主动布控。李与曾见面时发生争执,并动手殴打曾,当即被保卫处布控的工作人员抓获。
案例36
2005年11月23日,新闻学院学生张某因涉嫌窝藏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0天。
案例37
2005年12月2日上午9时,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崔某因生活琐事与同宿舍同学孙某因发生矛盾,趁同宿舍所有同学都去上课的时候,将孙某的笔记本电脑故意毁坏,并将毁损的电脑碎片带出宿舍丢弃。
案例38
2006年5月1日凌晨1时许,新闻学院2004级学生李某为发泄对学生公寓供电制度的不满,将学生公寓20栋6楼一公用塑料垃圾桶从楼道窗户间扔出,造成该栋管理员王某某左臂受伤,后经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检查,王某某被诊断为左臂饶骨软组织损伤。
案例39
2006年6月4日凌晨2时左右,保卫处值班人员在巡逻时发现电信学院2005级学生胡某、余某以及胡某的两名外校同学在学生公寓22栋508室打麻将。其中,余某因2006年3月29日在寝室内打麻将曾受到学校处分,而这次仍不悔改,继续伙同他人在寝室内打麻将,在同学间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案例40
2006年10月7日15时左右,经济学院2004级学生董某为了报复其同学陈某某,趁陈某某外出之机,向陈某某电脑主机上泼水,以致陈某某回来开机时造成主机短路。
三、交 通 篇
案例41
2006年5月10日18时许,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03级学生李某骑车出校购物横穿公路时,被一东风重载卡车碾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校地处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明星村,周边地形复杂。由于道路建设滞后、两校基础设施建设仍未完工等原因,我校周边交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隐患。希望广大师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莫让悲剧再次重演。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呈上升的趋势早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大学生犯罪日益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我校的情况而言,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也相应地得到空前提高;但改革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副效应。由于新旧体制交替的剧烈变化,打破了人们的心理平衡,各种思想空前活跃起来,这既包括正确思想,也包括错误思想,既包括先进思想,也包括落后思想甚至腐朽思想。各种思想的活跃,必定会使部分社会成员,其中也包括大学生们的个体自控能力减弱,导致了大学生中犯罪的增多。
据有关机构调查,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左右,稳居大学生犯罪的首位。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多与这些学生追求享乐的心理需要有关。这类大学生的家庭条件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先需要。一旦经济“吃紧”,向家里伸手难以满足时,便产生盗窃的动机。针对我校盗窃案件的特点,大家学习防盗知识,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方法和技能,是做好防盗保安全工作的基础。对大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宿舍和教室的防盗工作,要做到离开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不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要做到大额现金存银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防止银行卡、校园卡及密码丢失、被盗、被骗、被抢,以免造成损失;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应积极参加教室和宿舍等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钥匙,不能乱丢乱放,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注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工作。
二、法治观念、纪律观念淡薄
在大学生的犯罪类型中,打架斗殴等人身伤害的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这类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义气用事,缺乏个人修养,自控能力差,常在聚餐时酗酒,因而丧失理智,引发事端,直至造成打架、斗殴等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加强个人修养,珍惜学习机会,开阔心胸,遇事冷静,以理服人,不要义气用事,做一些违法违纪的蠢事。
三、心胸狭窄、性格孤僻、缺乏关怀
有的学生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关系,且性格孤僻、心胸狭窄,常为一些小事与人发生争执。这类学生存在严重的报复心理,稍遇不顺则伺机报复,这类学生往往缺乏关怀、性格内向,身边朋友不多,遇事不冷静。希望各辅导员老师要经常与该类学生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防止他们“走极端”。
四、其他原因
少数学生无视校纪校规,公然在宿舍里打麻将,有的还屡抓屡犯,丝毫未认识到这种行为错误的严重性。有的学生交友不慎,被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引诱,导致触犯国家刑法,被开除学籍。
大学生活是美好的,也是艰辛而短暂的。我们编写此案例汇编,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失足学生,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合格大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