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凡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回家往返乘坐火车实行硬座半票优惠,并统一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票的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发放优惠卡的条件是: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武汉市区及不乘座火车回家地区的学生不具有购买乘车优惠条件。
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四、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学生优惠卡中4次使用完毕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续冲手续,优惠卡每学年最多冲值4次,使用至学生毕业。
五、新生办理优惠卡每张7元,老生补办优惠卡每张14元,由学生自付。各学院根据购卡条件将需要购买优惠卡的学生进行核实、统计,并以学院为单位将购买的费用收齐,于10月10日前将购卡名单和费用交学生处A218学生事务管理科。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