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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须知
日期:2007-7-8 12:41:14     浏览: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须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税发[2005]182号文件精神,现将学生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的具体手续说明如下:
    1
、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范围
   
根据国税发[2005]182号文件规定:
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即每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2、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的具体手续
   
我校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校生,在教育储蓄到期前,学生本人可持有关证明到行政楼A218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由工作人员确认其在校身份符合国家规定后,开具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三联在支取本息时提供给储蓄机构。

3、在本校期间每名学生只能开具一份教育储蓄免税证明,学生办理该证明时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注意:因办理时需要填写银行的具体名称,故请在办理之前务必弄清自己所存银行的具体名称)

4)办理地点: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楼A218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    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931040

                                                                    

 

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二〇〇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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