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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日期:2007-11-6     浏览: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奖学金管理条例》、《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学校对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1、此次评选活动只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标兵),学校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调整至每年春季学期,与五四前夕开展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优表彰活动同步进行。

二、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07年新入学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积极上进;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逊,勤俭节约,道德品质良好;

4、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综合测评优良,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在此次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中产生,其评选条件是: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

2、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平均成绩90分以上并获得甲等奖学金。

3、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四、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5%8%。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人数不超过三好学生总数的5%。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五、评选时间

1、各班初评结果于20071113之前上交学院。

2、各学院复核工作于20071119之前完成,学院将评审名单及相关资料(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学院汇总表及相关Excel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六、工作程序

(一)开展宣传动员

各学院领导向全体辅导员传达此次评选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各辅导员向相关班级的全体学生传达文件,进行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形成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参评学生班级的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等组成。

各班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辅导员老师任组长,成员由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三)综合测评与班级评选

1、根据《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组织每一名学生参加2006-2007学年度的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开展评先、推优活动。

2、班级评审小组负责进行评议和核查,确定初选名单,在全班范围内公示三天。

3、初选合格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先进个人审批表》,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四)学院评审

1、学院评审小组对本学院初步评审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名单报送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2、学生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班初评结果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评审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诉。

3、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和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使其完整准确地理解学校评奖评先的规定和要求。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二)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确保评选质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搞好评选结果在各层面的公示,认真听取学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若有经学校审查不合格的,其名额不再增补、人员不再更换。

(四)要结合此次评选对以学风为重点的班集体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要进行大力宣传,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努力,争先创优。

 

 

附件:1.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名额分配表

2.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评审汇总表

3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4.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评审汇总表

学院名称:        填表人:      审核人:           时间: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获奖类别

银行卡号

(招商银行卡)

奖学金

(等级)

三好

学生

三好学生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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