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学校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结合校内各用工单位的工作实际,勤工助学中心已将现本年度经费预算分配到各用工单位,请各用工单位合理分配2008年度的学生用工预算。针对在发放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劳酬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对今年勤工助学工作特说明如下:
1、学生勤工助学劳酬每月发放一次,各用工单位应于每月的前三天(逢节假日顺延)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勤工助学学生劳酬明细表》(附件一)的纸质文本报送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中心,逾期上报将顺延到下一个月发放。
2、从2008年3月1日起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劳酬表将使用新表,请各单位报送3月份勤工助学劳酬时注意更新替换(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3、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人员需要进行调整时,请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请表》(附件二),提前一周向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中心申请,由勤工助学中心统一协调安排学生上岗。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学生工作处 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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