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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度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08-4-2     浏览: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及《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07年度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在册在籍,并参加正常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班级成员中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评选年度中班级成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互帮互学,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班级成员体育达标率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班级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紧密联系同学,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一年级学生应参加军训并成绩合格;

4)评选年度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5)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学院、班级开展各项活动,为促进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公认。

三、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班级总数的1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人数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总数的5%;校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负责,不占学院评选名额。

四、时间安排

(一)各班级初评结果于200847之前上交学院。

(二)各学院复核工作于2008414之前完成,学院将评审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整体评选工作于2008425之前完成。

五、评选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各班级根据“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7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对上年度班级情况进行总结,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进行公开竞选和答辩,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由学校批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推荐,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7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报学院初审。各班级初评结果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正式名单并填写“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由学校批准。

六、评选要求

(一)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辅导员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的各项评奖评先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二)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优条件和评优比例进行评优工作,抓好推荐申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在评优过程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经学校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增补名额和更换。

(三)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学校在整体评选工作结束后会组织部分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干部代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交流活动,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和准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材料,同时要把这次评优评先工作同学风班风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发展特长、争取优秀、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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