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院: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收入
元
专业班级
有效联系方式
学号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
学院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